胡焦琴:革命忠魂 血染红花
胡焦琴:革命忠魂 血染红花
胡焦琴(1902—1927),女,浙江宁波镇海柴桥(今属北仑区)田洋村樟漕头人。
1926年春,胡焦琴从学校毕业后,到镇海大灵山小学任教,通过《向导》《中国青年》等革命书刊,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教育,同时参加了灵岩区进步教师反对国家主义派的斗争。
同年11月,中共镇海独立支部成立后,胡焦琴被吸收入党。根据当时国共合作形势,经党组织同意和安排,她又加入了国民党,参加了国民党镇海县党部的组建工作,并当选为执行委员兼妇女部部长。从此,她利用这一合法身份,进一步团结进步力量,组织、领导县工会、农民协会、妇女协会、教师联合会、学生联合会等群众团体,积极推进镇海县的大革命运动。
胡焦琴十分重视妇女工作,经常深入女工中关心她们的疾苦,并宣传男女平等、同工同酬的道理。她领导了当地坤和草帽厂女工罢工斗争,发动建立工会组织提出要求增加工资等。最终,斗争取得胜利,当地劳苦大众第一次看到了工人阶级团结起来的伟大力量。
1927年4月初,蒋介石策划了“清党”反共大屠杀,白色恐怖开始笼罩镇海。4月9日,在中共镇海独立支部书记沃醒华离开镇海后,胡焦琴临危受命,任代理书记,继续坚持斗争。
4月17日,胡焦琴发动建立了镇海县妇女解放协会,她依托学校开设女子平民夜校,以提高妇女革命觉悟,并在镇海各小学领导成立了教职员工会。
5月4日,镇海学联发起召开各界纪念五四运动大会,胡焦琴与学联代表积极发表演说。会后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。
这时又一批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相继被捕,革命形势日益恶化。周围的同志劝胡焦琴赶快离开,免遭不测,她却坦然地说:“革命之花,总要烈士之血染红的。”6月6日下午,因反动分子告密,胡焦琴被捕入狱。面对敌人软硬兼施、严刑逼供,她坚贞不屈。23日,在敌人的刑场上,她身中6弹,壮烈牺牲。
来源:中共浙江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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